我並不是沒有相似的感覺經驗,只是當我以無涉己的角度觀看,實在是一個非常粗暴的愛法。這也並不是什麼不常見的戀愛方式。然而我總覺得這就是我在每段關係中關鍵的死當點,我並沒有選擇以更溫柔的方式去愛。
我雖清楚認知到執念的荒謬,不過可能根深蒂固的自己一點也不想改變。主要是我對於直覺的偏好,每當我開始想使用理性來處理關係的時候,大部分都是沒辦法成立的——我懷疑自己作為伴侶的資格,因為我連自己都無法照顧好。感性必須走在理性之前。另外,我也不認為自己能以理智的方式去愛;如果有,那可能就是沒有那麼愛吧。
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總是搞砸。如果關係中的一人代表完全的任性,另一個人勢必要有多一點的理性,才可以阻止玉石俱焚的事件發生。不過要求一個人一直維持在理性的位置,似乎限制了他任性的自由。當現實性浮現,總是得有個人承受。因此那個人必須成為現實的靶。我會拿著你的喉去抵著刃,然後大言不慚地宣稱你的喉也就是我的。畢竟,你就是我所有激情之所在。你對我而言並不是你。除了那些我所注入的,其他都不是我真正愛的;我其實並不真的要你成為你自己,而是期待你一直會是我愛的那些虛幻的形象。於是你戰敗於現實,又或是你已經不想演這齣爛戲了。全部都是你!因此,你是絕對不能毫髮無傷地離開我身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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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和好友見面,聊到他與伴侶共度的假期。熱戀期過後,雙方爭吵當然是一定會有的,但這些現實需要磨合的地方,並不會真正影響到他們的感情。總不可能每天都相親相愛。
當下我其實還蠻驚訝的,和真心愛的人在一起不就是每天相親相愛嗎?
總之他覺得我的想法超蠢。如果我不改變這個想法的話,只會吸引到尋求激情的人,而非想要經營關係的人,最後又要哭哭啼啼的找他拍拍。不過值得慶幸的是,近來的激情昇華到閱讀之上(以及一些影音串流平台的後遺症),各種分心的小工具一定要善加的使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