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切都想到毀滅的時候,突然想起這個夕陽。
那時,我把自己的頭髮染成鮮血般地紅,心中住著一個《巴黎野玫瑰》身穿紅色洋裝的貝蒂,相信著絕對的任性。
他是一個精準的人。明確知道自己現在要往哪個方向去,就算迷路了也會笑嘻嘻的。在上班之前,他說他願意花時間陪我,因為他願意,因為我是他的好朋友。
我超級討厭跑步的。跑步是一種絕對對抗重力的運動,而且那時候是七月的溽暑,我只想戴上蛙鏡,噗通一聲跳進大學的室外泳池。會有風吹在水面上,我的腳可以踩踏出水花。如果至於完全漂浮狀態,物理上而言,我的重量有多重,水就能支持我相對應的力量,是這樣輕鬆地前進。但他竟然一直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跑步,位在我小時候讀的小學,也是我和他家距離的最中心。
我覺得我做不到,那時的我整天只想嘔吐。瑟縮在棉被裡,生病。
但我還是來了,而且是一大清早的時間,大概是九點吧,太陽正要開始火辣的時候。我穿上Reebok運動短褲和愛迪達球鞋,煞有其事的樣子。
「我今天不跑,我看你跑。」我把包包和水瓶放在單槓旁,抓住最矮的單槓,試著把自己吊起來,像是市場裡死氣沉沉被吊掛的豬肉。他也懶得裡我,逕自地開始跑起來。我百無聊賴地盯著他,玩著葉子,開始認真的當一隻小猴子。我悠悠哉哉的坐在單槓上頭踢著腳,然後又跳回地面,嘗試跳上更高一點的單槓。
我的眼睛一直盯著他跑,因為我說我今天要看他跑步,跑步到底有什麼好的!然後我一直端想著這個人如何如何,想著當初找上這個人的目的,為什麼我現在要在小學的操場裡看他跑步......不過事到如今,我還是決定要專心的看他跑步,現在的我只要專心做好這件事就好。他戴著圓框眼鏡,遠遠看有點像咚啦a夢裡的大雄,不過是很悠哉的大雄,不是慌慌張張的那種。他跑在操場的最外圈,因為國小的操場實在很小,長大後的我們腿很長,一下子就可以跨得很大步。
他把衣服脫掉了。我很少正眼直視打赤膊的男孩,升上大學的他應該已經可以稱作是男人了吧。他很熱而且很紅,但他笑的時候牙齒很好看。他把衣服放在我的腳邊,喝了一口水,然後又重回跑道上了。我還是一直盯著他看,然後覺得他很像pocky包裝上的グリコさん!沒錯!就是グリコさん!平平的頭,平靜的眼神,平平的心,正在跑步。這就是我想要的peace in mind !
( 這個故事要先到這裡為止了,因為和グリコさん發生太多事,未完待續。)
(不負責任的結局)
